近來疑似收賄的政務官請辭獲准的消息很紅火
媒體揭露後,上級長官立即與他做切割,准假准辭,外邊輿論論者也痛批林姓官員..
但只能說這力求切割與口誅筆伐..一切都很媚俗
個人犯罪固應譴責..但有權力做結構改變的人呢?
...
民主政治強調三權分立.台灣是獨特的五權分立,但民主的學理與實際告訴我們:各權理應check and balance...但台灣立法權的制衡在哪呢?
缺少對整體立法權的制衡,那對個別立法委員的約束呢??
相對穩定及成熟的民主政體經驗,對整體立法權有一定的制衡,而對個別議員約束,在政黨政治大旗下,也有強力的行動指揮,雖不至像台灣古早前新兵訓練中心教育班長對班兵..合理的要求是訓練,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,但不聽話投票的議員,下次別想獲得政黨提名...在沒有政論節目喧騰,公民帶點溫和帶點疏離的英美政治社會特質,少了政黨提名,就等於政治生涯關門了.
但台灣呢?
制度設計缺乏對立法權的制衡,立法權可以怠惰!!環顧世局,目前面對甚麼樣的變局,相對於其他競爭國家,台灣完全喪失了結構性競爭力,但這個會期立法院過多少法案??對於個別委員的約束呢??甚麼時候,除了不分區必須乖乖聽話外,政黨提名會參考會期間的配合度呢??臨到選舉,多數是誰家鈔票多,就提名誰嘛!
國內立法權結構就是如此畸型,
請問黨鞭如何指揮與動員同黨籍委員投票??
是道德勸說?曉以國族大義?政黨競爭,同仇敵愾?還是跟立委同窗說,不要辜負選區民眾的殷殷期望??
黨鞭有所求,動員對象也有所求啊?
同黨委員可以提供寶貴一票,那黨鞭可提供甚麼??
水清無魚!
黨鞭的路走深走遠了,一路走來也就無可奈何了?
所以藍綠黨鞭來來去去,下場如何?全身而退的有多少呢?
..........
面對此種結構,一般民眾也許不知?媒體不知?
但總統不知?院長不知?
每次立法院動員令從哪發動?難道有人天真以為立法委員出席投票的動力很單純?
是秉於職責?民眾託付?還是政黨紀律?
中華民國憲法歷經幾次折騰下來,最有權力,而且4年內除內亂外患罪外,不受任何課責的只有一人
請做結構性改革吧?
不然還要犧牲馬前卒!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arcissus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